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可以收回土地,对于被征地农民,支付一笔补偿款。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标准每年都会发生变化,其参考依据是当年的土地平均产值。那么征地补偿款该如何使用呢?山东征地补偿律师结合有关政策和大家具体讲一讲。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安置费等。山东省征地补偿费大概在每亩5万左右,如果土地上面种植农作物,政府还要结合市价给予补偿。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及时了解山东征地补偿方面的知识,可以有效的减少纠纷,在征地过程中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款该如何使用